中共高阳县委宣传部、高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征集文物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发布机构: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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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博物馆新馆正在谋划建设当中。为丰富陈列馆的藏品,提升陈列馆馆藏文物的艺术、历史、科学价值,充分展示高阳县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共高阳县委宣传部和高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特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的革命、民俗等文物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在高阳县境内发现的能够充分体现高阳县社会发展特征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的可收藏的历史文物、民间民俗文物、革命文物和老旧物品。在类别上包括石器、陶器、瓷器、玉器、骨器、青铜器、漆器和石刻、书法绘画、美术、工艺艺术作品、图书资料、图片、文献、手稿及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散存文物。
(二)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石器、铁器、陶器、瓷器、铜器、玉器、骨器、青铜器、漆器、金属器、竹器、牙类制品、角类制品、木构件、货币和砖瓦、钟表、眼镜、各类器皿;反映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相关资料;各时代有较高价值的艺术品织绣、刺绣作品、玺印、书画、舆图、徽章、文献、手稿、图书资料、拓片和文房用品、老照片等实物。
(三)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高阳县革命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革命烈士和与重要人物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实物和文献。即革命烈士遗物、纪念物、书信、文献资料、图书资料、图片、影像、录音等红色资源。
①在高阳县工作和战斗过的老革命、老红军名单、简历、照片、回忆录、作战工具和生活用品、烈士遗物等。②有关战略决策,作战准备、战略过程等方面的文献、图片和武器装备,如电报、信函、领导人手稿、照片、旗帜、战斗歌曲、作战地图、电话机、发报机等。
(四)反映高阳县民间民俗文化的生产工具、生活器具、游艺道具和宗教信仰仪杖道具等物件。①生产工具:包括农牧、渔猎、工商、交通等各类辅助工具。②生活器具:包括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生活用品。③民间游艺道具:包括民间艺术作品、演艺道具、娱乐体育器具。④宗教信仰仪杖用具:包括祭祀器、节庆、人生礼仪用品和道具。⑤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艺术品、服装、道具、戏联、脸谱、工具、文字、图片、影音等。
(五)新中国成立以来高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反映高阳历史、文化的文物及资料。①反映高阳社会变革和风土人情的物品、老照片、资料、影像资料。②反映高阳历代名人的文物、实物及资料。③反映高阳近现代民族工商业发展史的文物资料。④反映高阳本地的各种旧影像、音响资料。⑤非正式出版物: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文件汇编、资料汇编、领导讲话、规章制度、规划方案、科研报告等;有关高阳著名人士的著述、史料、家谱、族谱等;重大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书信、笔记、日记等。
三、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
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原则,将文物无偿捐赠给国家。对无偿捐献所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文广旅局颁发荣誉证书。
(二)代管代展
社会收藏家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可通过协商的形式,签订保管协议或借展协议,代管代展,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可以为持有者设立展示专柜。
(三)有偿征集
根据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藏品者,根据合理合法原则,按照文物的价值,经专家鉴定后予以有偿征集。
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提供相关线索。所有征集到的文物资源,将统一造册,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其进行逐一筛查,确定征用为文物展品的,办理交接手续,开具相关证明。对未确定为征用的文物原件,将退还给提供方收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宗志军:13012069533
房亚娟:13383220958
固定电话:0312—6699865
联系地址:高阳县政府院内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正阳路66号)
中共高阳县委宣传部
高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