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政府财政(务)预决算专栏

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正和信专审字[2021]第156-6号
高阳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按照《高阳县县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高财监[2020]7号)、《高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要求,对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我们采取了询问、查账、检查相关文件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高阳县总面积441.4372平方千米,全县共有8个乡镇(处),165个行政村,总人ロ32万,农业人ロ27.4万。目前我国医疗卫生发展速度比较快,加上高阳县人ロ呈现老龄化、农村城镇化等因素,医疗服务业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百姓医疗需求的不断加大,医院的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百姓的就医需求;再者高阳中医医院所在地,除县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外,无大型医院,而周边又有着广泛的医疗需求群体,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适应高阳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用地位于高阳县建新大街西侧,经三路南侧。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312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199㎡,地上22094.14㎡,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为7756.57㎡,住院部建筑面积为14257.71㎡,门卫室建筑面积为21.07㎡,地上附属设施(地下设备用房出地面的楼梯间、风井)建筑面积58.79㎡,地下1104.86㎡;项目为两个单体建筑,分为一栋地上四层门诊楼,建筑高度为18.30m,一栋地上九层住院部,建筑高度为38.40m。
(2)实施情况
截至评价日,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封顶。
(3)项目投资预算情况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000.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94.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9.85万元,基本预备费346.1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政府配套资金2700万元,其余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投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费用、预备费。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7月31日,高阳县中医院项目总计到位资金7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市县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19]22号)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2019年8月26日《河北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第七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19]50号)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2020年1月9日《河北省财政厅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20]2号)下达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2020年8月21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20]148号)下达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拨款2000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2021年7月31日,高阳县中医院项目支出54,451,998.61元,其中:中央资金支出4,921,419.83元,债券资金支出45,530,578.78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适应广大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改善中医医院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范围和目的
1.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2、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涉及资金54,514,475.73元,其中:中央资金4,921,420.53元,债券资金49,593,055.20元。
3、绩效评价目的
中医医院项目绩效评价是根据卫生计生部门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高阳县中医医院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①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②统筹兼顾。单位自评、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③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高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高财稽查[2021]8号)
——高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高阳县县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高财监〔2020〕7号)
——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阳县中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高阳发展投资[2019]229号)
——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阳发改投资[2019]230号)
——高阳县中医医院关于建设项目办公室人员分工的通知(高中医院字[2019]15号)
——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发改投资[2019]259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市县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19]22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七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19]50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20]2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20]148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高阳县中医绩效评价指标及具体评分表。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构成,4个一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9个二级指标包括项目设立、绩效目标设定、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社会效益等指标;20个三级指标组成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建设完成比率、阶段验收率、对当地医疗环境的影响等指标。
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指标为11分,项目过程指标为27分,项目产出指标为41分,项目效益指标为21分。根据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出具体的评分标准和得分、扣分依据。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项目单位自评与县级综合评价相结合,运用分层抽样法、比较法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根据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特点,主要采取询问、查阅相关财务及工程资料、实地核查、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高阳县财政局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工作安排,2021年9月6日-9月8日我们对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检查项目相关制度、项目实施资料、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并结合现场查看,了解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的实际效果和问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实施资料的查阅,检查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查看单位自评报告,并结合现场实际查看等评价工作,经评价认为: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资金实施效果良好,在项目决策、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方面未发现重大问题。依据对项目决策、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项环节进行评价,最终得分为89.02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定为“良好”。
经过以上评价程序评定,得分构成:决策环节满分11分,得分10分,占标准分值的90.91%;过程环节满分27分,得分23.02分,占标准分值的85.26%;产出环节满分41分,得分35分,占标准分值的85.37%;效益环节满分21分,得分21分,占标准分值的100%。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指标做如下分析:
根据指标得分情况(评价打分表见附件),结合对建设项目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指标做如下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该部分指标满分11分,实际得分10分。
该项工作活动的设置体现了与国家政策、部门职责和预算项目的相关性,充分符合当地医疗资源建设的需求以及医院未来发展的需求。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合理。通过此次评价,我们认为整体在工作活动设置方面完成较好。失分原因为: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绩效指标中仅设置了新建总面积、硬化面积和对医疗环境影响三个指标,指标设置不够全面。
2.项目过程方面。该部分指标满分27分,实际得23.02分。其中,项目资金管理分值16分,得12.02分;组织实施分值11分,得11分。失分原因为:①项目预算投资为9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万元,债券资金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77.78%;②预算执行项目预算投资9000万元,截止2021年7月31日,实际支出5445.20万元,预算执行率60.50%;③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应该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核算,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项目未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项目产出方面。该部分指标满分41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项目产出数量指标分值12分,得8分;质量指标9分,得9分;成本指标10分,得10分;时效指标10分,得8分。失分原因为:①项目尚未开始道路及场地硬化,未完成项目设计要求;②项目尚未开始进行绿化工程,未完成项目设计要求;③项目批复建设年限为2018年8月-2021年7月,但截止评价日,项目主体尚未完工,预计今年年底交工。
4.项目效果方面。该部分指标满分21分,实际得分21分。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对于改善中医院目前的就医环境,增加高阳县当地医疗资源,同时对医疗保障工作具有良好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未做到单独核算
高阳县中医医院将其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按照资金来源核算资金的支出情况,未根据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建工程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等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施工补充协议支付约定不明确
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未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扣回方式进行约定;同时,对支付方式变更后的质保金比例约定不明确。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科学设定绩效指标
建议单位主管领导,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绩效指标设定时,按照相关要求和参照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
(二)加强合同管理
建议医院对合同文本加强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医院利益,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同时,对于进度款支付方式的变更,建议应该考虑对于医院融资成本或者财务成本产生的影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损失。
附件:高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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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