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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通违法占地建住宅
发布时间:2022/2/7 11:02:01

2022年01月11日邢家南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通过2021年度卫片图斑发现季朗村南存在违法占地建房情况,立即去现场核实进行了线索登记,并填写了占地建房核查报告,并于2022年01月13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季朗村张文通未经批准于2019年10月用季朗村南集体土地建住宅,未办理占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经现场勘测:该地位于季朗村南,用途为住宅;占地面积:东西22米,南北25米,共计550平方米;建北侧住房3间,建筑面积共计16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季朗村地,西至公路,南至道,北至张继周住宅。经查阅高阳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地类为水浇地;经查阅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该地规划为限制建设区,不符合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张文通未经批准于2019年10月占用季朗村南集体土地建住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张文通给予行政处罚。

       邢家南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01月28日对张文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邢罚决字【2022】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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