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家南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2022年05月30日通过高阳县纪委移交线索对赵官佐村东南存在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线索登记,填写了占地建房核查报告,后于2022年05月30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史家佐村王玉良于2002年04月非法占用赵官佐村东南集体土地1600平方米建厂房,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1月12日对其进行了处罚(高自然资规罚字【2019】184号)。2022年05月01日王玉良在原来厂房基础上进行了扩建,未办理占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经现场勘测:该地位于赵官佐村东南,用途为厂房;占地面积共计232.115平方米。建北侧三层办公楼,西侧库房3间,建筑面积共计244.74平方米。四至为:东至王玉良厂房,西至道,南至道,北至公路。经查阅邢家南镇土地利用图(2020),该地地类为工业用地;经查阅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该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符合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王玉良未经批准于2022年05月01日占用赵官佐村东南集体土地扩建厂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王玉良给予行政处罚。
邢家南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06月21日对王玉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邢罚决字【2022】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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