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3月1日至5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高阳县域内涉及取用水、河道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移民、水土保持及水利风景区管理的相关单位(企业)、个人及生产建设项目主体。
抽查比例: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3%以上(约13户企业)。
三、抽查检查事项
1.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
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坝顶兼做公路检查;
4.对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5.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检查;
6.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7.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的后续监管;
8.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后续监管;
9.对围垦河道审批的后续监管;
10.对省级水利风景区设立的后续监管;
11.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的后续监管;
12.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后续监督检查;
13.对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及统计管理的监督检查
14.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内负责人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要敷衍了事,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高阳县水利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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