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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批
发布时间:2015/6/19 15:59:2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

办理材料:1、环评文件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2、对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意见(需要评估的)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56676

办理流程:受理——公示——审核——审批

审批时限:报告书25个工作日、报告表25个工作日、登记表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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