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设定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33条
申请条件:具有保定市气象局或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的“施放气球资质证”
办理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气球施放期间天气条件分析及施放现场勘查意见;
4、施放气球资质证、资格证复印件;
5、施放现场全程跟踪服务的工程师名单,作业人员及值守人员名单
办理地点:高阳县气象局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15227023131
办理流程:见附件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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