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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发布时间:2015/7/2 16:10:3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设定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33条

申请条件:具有保定市气象局或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的“施放气球资质证”

办理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气球施放期间天气条件分析及施放现场勘查意见;

4、施放气球资质证、资格证复印件;

5施放现场全程跟踪服务的工程师名单,作业人员及值守人员名单

办理地点:高阳县气象局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15227023131

办理流程:见附件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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