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基本情况,对资产收益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我县于2021年投入4024410元,在尊重脱贫户意愿的基础上,以产业项目为主,实施资产收益分红项目。按照镇(街道办)与企业签订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与高阳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委托实施续签协议书中对脱贫户进行保底分红的约定,我县享受此次分红的脱贫户974户1864人,共计24.1464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具体高阳县2021年第十批(续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分红明细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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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