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基本情况,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我县于2023年投入2204.1051万元,在尊重重点帮扶群体意愿的基础上,以产业项目为主,实施资产收益分红项目。按照各镇(街道)与企业签订的高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中每年对重点帮扶群体进行保底分红的约定,我县享受此次分红的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254户2041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39户117人,共计1322463.06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具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分红明细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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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