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民政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03-01 发布机构:高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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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局上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建筑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全员责任,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消防重点单位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检修火化、祭祀设备设施,燃气、油料供应保障设施,公墓祭扫区可燃物清理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工作持续有力开展。继续做好等级养老机构的培育和评定,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贯标达标,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落实,指导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站点、农村幸福院等不断完善内部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争创管理规范、设施完善的安全管理标杆示范试点单位。
(三)强化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提高高温、暴雨、低温雨雪等极端灾害天气对机构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的应对处置能力。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解决。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尤其在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是否依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是否指定专人全程看护作业过程,作业前、作业后是否及时清理相关可燃物;装修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得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材料作为隔热保温材料或作为夹芯彩钢板的芯材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窗帘、地毯、家具等装饰材料的燃烧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内、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采用的保温材料或制品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是否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有规范、醒目的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是否违规安装栅栏,建筑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四)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动态清零;对隐患多、风险大、设施差、管理弱的民政服务机构,要重点督办、全程跟踪、挂号销账;同时要对无证经营的“黑机构”排查整治,不能依法进行登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转移安置人员。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三年行动期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指导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疏散的程序等学习掌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认真落实省厅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政策文件规定,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提高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七)加强科技支撑系统建设。争取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八)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程治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提请县委、县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
(九)开展疏散逃生避险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民政系统安全宣传。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火灾事故、食物中毒、防灾救灾、突发疫情等各类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我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压实责任链条。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认真抓好任务分解、措施细化具体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要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各类督查检查范围,联合监管、联合排查、联合整治,形成监管合力,找准隐患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大攻坚行动调度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防范化解水平。
高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