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省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征缴期自10月20日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新生儿医保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参保覆盖水平,保障新生儿参保权益。现就新生儿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通知如下:
一、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参加当年度省内居民医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参加当年度省内居民医保的,从缴费到账日起享受当年度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待遇。
三、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只需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二)如已缴纳2025年费用且未缴纳2026年费用,由市医保局信息部门将其缴费年度更改为 2026年度,并将待遇享受期设定为出生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如已缴纳了2025年和2026年度费用,可依申请为其办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退费。
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