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栏
蒲口乡四项措施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6/6/3 8:52:5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蒲口乡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落实责任分工。针对我乡实际,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办法,即: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分别为乡政府、村委会、辖区内各企业;监管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垃圾、秸秆焚烧。建立乡、村两级焚烧巡查小组,加强对各村街的固体垃圾和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包村干部到田间地头巡回监督、检查,对存在焚烧现象的及时劝导,并加强容蠡线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禁焚烧垃圾、秸秆的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讲解,提高防范意识。辖区各企业、各行政村利用村广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争取在全乡形成“人人参与防治大气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并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消防安全防范的意识。

四是整治环境卫生,建立长效机制。依托新农村建设,按照“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群众满意”的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彻底清扫,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实现了村庄卫生化、道路通畅化、管护常态化。由此将大气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