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县长: 张朝晖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税、发展改革、数据管理、物价、粮食、清洁能源替代、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协同发展、重点项目、产业优化升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雄安新区对接、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地方志、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县兴阳建设有限公司、县兴阳产融建设有限公司、县润阳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协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县科协、县档案局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阳监管支局、驻高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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