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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高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29 15:47:0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传达中央环保督察组有关要求的通知》(冀环督联办[2018]12号)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行补充调整,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王克杰同志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东方同志担任综合协调组组长。

二、同时增设信访举报问题受理交办组、查办反馈组、责任追究组、宣传组。

(一)信访举报问题受理交办组

组    长:宋旭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环保局抽调。

(二)查办反馈组

组    长: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副 组 长: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环保局抽调。

(三)责任追究组

组    长:王永红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副 组 长:陈桂霞  县人社局局长

崔亚丽  县考核办主任

朱鹏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旭辉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抽调。

(四)宣传组

组    长:郭立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代志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工作人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县电视台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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