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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9/6 11:17:2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一、征收变化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1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为了方便参保人缴费,结合我县往年的缴费经验及实际情况,我县决定采用微信缴费模式。

二、征收对象

全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7个档次,按年参保,由参保人员自由选档缴费。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由政府代缴。

政府补贴标准: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如下表

缴费档次

100

200

3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政府补贴

30

30

45

60

75

90

105

120

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由个人向村协办员提出申请,乡镇核实录入系统,参保登记完成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资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社保卡(工商银行卡)

四、缴费流程(图解)

1、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点击“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养老自主缴费”进入缴费页面

3、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核对姓名是否正确,正确的话,选择缴费金额(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缴费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点击“缴费”进入支付页面。注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能缴纳一次,所以必须准确选择你要缴费的金额。

4、点击“立即支付”,完成微信支付。如果支付失败,按之前步骤重新操作即可。

5、缴费人可通过“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缴费记录


五、注意事项

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员、重残人员,地方政府按照100元的档次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如不增加缴费金额则个人无需缴费,如增加缴费金额,则需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核定、缴费。

新参保人员,需先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微信进行缴费。(办理完登记后,可能需要数个小时才能进行缴费)

在缴费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致电:0312-6627019进行咨询;有关城居保政策问题请致电:0312-6634001进行咨询。


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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