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高阳是革命老区,高阳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和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党史档案资料、革命文物和社会发展见证物。高阳县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县级档案的基地,为完整收集保存建党100年来的革命历史记忆,为党的百年大庆记载伟业、展示辉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河北省档案收集管理办法》,即日起,县档案馆面向全社会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档案文献资料。记录不同时期高阳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反映高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2.实物资料。与高阳党史有关的,能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高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3.音像资料。与高阳党史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反映高阳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资料。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符合条件将收为馆藏,永久保存于县档案馆,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编研开发,县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载入捐赠名册,以兹纪念。
2.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3.捐赠人需提供捐赠档案资料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时间(形成时间或使用时间),无确切时间的可以写时期,如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同时需提供捐赠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所捐赠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捐赠人可通过电话联系,面谈等方式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联系人:张曼曼
0312-6699708 17631256932
电子邮箱:gydaj2008@sina.com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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