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确保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约束性目标的完成,保定市人民政府与高阳县人民政府签订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开工任务
2014年,高阳县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400套。其中: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0套;
新建限价商品住房350套。
二、分配任务
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552套。
三、配套设施建设
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做到与保障行安居住房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四、租赁补贴
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户。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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