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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禁烧秸秆防大气污染
发布时间:2015/6/17 14:35:3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禁焚烧秸秆,力争“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高阳县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积极宣传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措施,将禁烧“明白纸”送到农户;建立健全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四包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全面推广和坚持“黑斑”倒查制度,从“黑斑”田块查责任农户及相关干部的责任;加强巡回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禁烧工作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空气污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损烧林木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集中现有的技术、机具、人员搞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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