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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24/6/21 16:37:1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6月19日,高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镇人大代表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就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副主任孙云龙,县政府副县长梁伟,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鼎诚公司、县润阳水务公司等有关负责人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先后到潴龙河千里堤防汛抢险救援综合应急演练现场、朝阳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粮食及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条例》宣传贯彻、防汛避险准备、应急演练、相关制度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座谈会上,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进行了汇报,县政府副县长梁伟介绍了全县《条例》贯彻落实、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整体情况,与会代表围绕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落实、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作了交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给予肯定,就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检查组强调,要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做到应急物资储备到位、科学设置临时安置点和紧急避险点,细化方案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灵通信息预警,推动防汛备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积极参加监督专班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发现问题线索、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助推各项工作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细落实防汛各项举措,做实做好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为防洪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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