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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活动简报第十期
发布时间:2015/1/21 17:22:0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1月19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霍磊带领县养路工区、高阳镇、庞口镇、小王果庄乡主要负责同志就高任路高阳段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有关乡镇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霍县长指出:全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召开后,乡镇和有关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不少努力。从实地查看情况看,措施比较到位,成效较为明显,工作中不乏亮点;但是,一些重点部位整治还不彻底,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着白色垃圾,个别位置“脏乱差”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霍县长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城乡容貌综合整治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更是一个地方精神面貌的直接体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把城乡容貌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推动城乡容貌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城乡容貌综合整治,任务重、困难多、资金紧,特别是穿村公路及两侧,涉及垃圾清理、边沟整理、清理非法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等多项工作,有关乡镇要充分发挥所涉及村的党支部和村委会作用,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赢得百姓理解和支持,提升群众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工作举措。要下大力,用真功,对拒不执行“门前三包”政策的重点户和企业,有关乡镇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要亮明态度,严格时限,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开展城乡容貌综合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屡教不改的,县政府将会同国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一线调度,现场办公,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要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城乡容貌综合整治,要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相结合。省、市有部署、有要求,特别是对农村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做了具体规定。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垃圾填埋场选址和垃圾清扫清运等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垃圾乱倒问题。

五要强化日常监管。城乡容貌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彻底消除视野范围内白色垃圾,坚决打击影响城乡容貌的各类行为。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性管理机制,循序渐进,逐步提升,确保道路通畅、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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