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高阳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克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董艳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耿国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晓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彦增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雪峰 县交通局副局长
伊 波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李建成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郭龙伟 县监察局副局长
刘 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斌 县质监局副局长
边庆来 县规划局副局长
解晓军 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哲璞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 刚 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王新杰 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
高丽辉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许耀辉 县气象局副局长
齐卫东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旭辉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大勇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申红卫 县商务局副局长
孟令东 县公安局交警队队长
李 上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总结、推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的工作经验;组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定。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孟令东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