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及《高阳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月2日至5日督查情况,2月6日,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分包县级领导进行了反馈,并请分包县级领导密切关注,加强调度;对养路工区、交通局、龙化乡、规划局、小王果庄乡、西演镇、高阳镇、庞口镇、庞佐乡、蒲口乡、邢南镇、晋庄镇等12个单位下发了督办卡,要求各责任单位于2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完成整改,整改结果要报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来临之际,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彻底整治城乡环境,为全县百姓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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