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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14 11:24:5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闫向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园区建设、产业优化升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财税、机构编制、统计、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污水处理费征缴办公室、县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的工作联系。

杨振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场建设、人民防空、政府法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养路工区、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县纺织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县庞口汽车农机配件城管理委员会、县人防办公室、县法制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阳管理部、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管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与县政协、团县委的工作联系。

王士芳(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计生、科技、体育、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档案局。

负责与县妇联、县科协、县计生协的工作联系。

王克杰(副县长)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对外对内开放、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管、商务、粮食、物价、国企改革、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协管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

负责与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的工作联系。

王素芬(副县长)负责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民政、供销、电力、气象、金融、通信、保险、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高阳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定监管分局高阳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高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高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高阳支行、中国银行高阳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阳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邮政管理局、中国联通高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高阳分公司、中国电信高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高阳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高阳支公司。

负责与县驻军、县总工会、县残联的工作联系。

  岩(副县长)协助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振山管理城乡建设;协助副县长王素芬管理金融工作。

协管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乡容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

胡士杰(副县长) 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霍磊管理重点项目园区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和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协助副县长王克杰管理对外开放工作。

协管县环保局、县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法制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县招商引资办公室。

县长、副县长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实行分工合作,采取结对子、AB的办法,互相补缺,主管县长外出时,由在机关的另一名县长对其工作负责,特殊情况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指定。

 

  闫向阳← →    
        杨振山 ← →  王克杰
        王士芳 ← →  王素芬

  谷     ← →  胡士杰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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