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经县政府研究,成立高阳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克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海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桂霞 县人社局局长
赵仲超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耿国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立强 县法院副院长
耿建斌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李建成 县发改局副局长
朱鹏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俊卿 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刘合新 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贺振海 县工信局主任科员
田素乾 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王 斌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新杰 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
李连喜 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彦增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刘 红 县工会女职工委主任
张 浩 县国资办主任
高阳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桂霞同志兼任,负责指导、督查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解决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主体责任。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都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已经成立的原职能不变;其它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履行好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
201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