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征地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各项征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阳县征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霍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振山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王 颖 县公安局局长
谢英儒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董艳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曙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永生 县国土局局长
王彦卿 县财政局局长
郝彦君 县发改局局长
李新凯 县监察局局长
杨立青 县审计局局长
于智灿 县规划局局长
赵仲超 县住建局局长
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唐占军 县物价局局长
王金鹏 县农业局局长
王英泽 县水利局局长
张宝泉 县林业局局长
陈桂霞 县人社局局长
王 利 县供电公司经理
冯立强 县法院副院长
黄 旺 高阳镇镇长
白彦峰 西演镇镇长
韩立通 庞口镇镇长
王国兴 邢南镇镇长
张永贵 晋庄镇镇长
牛 辉 蒲口乡乡长
董 宾 小王果庄乡乡长
陈朝晖 龙化乡乡长
吴敬芝 庞佐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规范我县征地工作,督导各部门提高征地效率;负责征地工作政策法规的解释,解决征地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村的社会稳定;负责依法落实征地各项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负责依法查处征地过程中非法干扰阻挠、聚众闹事等行为,维护征地工作的良好秩序。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政府办负责征地工作的总体协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征用土地的协调、管理等工作;国土局负责征地工作政策法规的解释,征地工作方案的制定,收集整理征地所需相关资料,组织好征地卷宗按程序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会同相关乡镇和规划局做好征地选址工作;财政局负责将每年度征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征地所需各项费用,对征地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发改局负责项目的前期立项,对重大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监察局负责对征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征地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审计局负责对征地工作中涉及征地成本等需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规划局负责征地前期选址工作,审查选址是否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对选址出具规划意见;住建局负责对征地范围内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清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环保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人社局负责征收农用地的社保手续,并上报市社保局审批;物价局负责对征地范围内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赔补价格进行估价;农业局负责征地范围内地上青苗等农业作物的清点,对征地范围内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合同的废止与修行予以协调指导;林业局负责征地范围内树木的清点,对征地范围内涉及林地的出具林业意见,并协助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水利局负责征地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的清点,涉及征用河道、排渠内等水利建筑设施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供电公司负责对征地范围内的电力设施进行清点,如需迁移的做好迁移工作;公安局负责对征地过程中干扰阻挠、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非法行为的查处,维护征地工作的良好秩序;法院负责对征地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各乡镇负责做好被征地村、户的思想发动工作,解决征地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被征地村的社会稳定;落实调查确认表的如实填写,落实征地补偿等相关工作;参与征地前期选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局长刘永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王彦卿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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