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首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于2016年9月23日至25日在保定市召开。为保障会议顺利进行,按照市政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杜绝冒黑烟现象
全县范围内特别是县主城区、高速沿线区域,要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烟囱冒黑烟现象。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实施,环保局督办。
二、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一)严控施工工地扬尘。县建成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及混凝土搅拌全部停工,石材切割、渣土清运、喷涂粉刷等停止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要达到每日4次以上。强化对停工和施工工地的扬尘治理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并督办。
(二)加强道路洒水保洁。加大县城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洒水保湿和雾炮抑尘等作业力度,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和监管;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和其他各种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停止作业,强化夜间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监管执法。由县执法局牵头实施并督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配合。
(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作业。全县范围内有扬尘隐患的裸露土地、土堆全面覆盖。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装卸、搅拌等作业,并落实洒水、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由各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具体实施。
三、严禁焚烧秸秆、垃圾
(一)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到位。每个农户、每个地块都要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到位。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牵头实施并督办,由各乡(镇)政府具体实施。
(二)严禁焚烧秸秆。实行县领导包乡,科局、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死看死守,严管重罚,181个驻村督导员要全部就位,确保全县范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实施并督办,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配合。
(三)严禁焚烧垃圾。禁止任何焚烧垃圾行为,特别是焚烧垃圾的重灾区域由所在乡(镇、社区办)负责安排专人盯守,一旦发现焚烧垃圾污染环境的,依法严处重罚。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实施并督办,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配合。
四、加强重点涉气企业监管
加强对化工、热镀、绝缘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涉气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放气体污染物的工序一律停工。由县环保局牵头实施并督办,县工信局配合。
五、强化餐饮油烟治理
(一)全县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由各乡(镇)政府、县执法局负责。
(二)县建成区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一律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安装的停业整治,达不到标准的一律更换。由县环保局牵头实施并督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配合。
六、严厉整治土小企业反弹
要加大对土小企业群监管力度,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坚决予以取缔。由县环保局牵头实施并督办,县公安局配合。
七、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一)除城市生活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县城建成区禁止渣土车、燃油三轮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
(二)加强县城建成区以及重点路段交通管理现场执法,严查严处闯禁限行和超载扬撒遗漏行为。
以上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分别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预测我县及周边地区可能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AQI>200)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在实施强化措施基础上,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保障工作安排好、落实好、完成好,以实际行动保障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县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将对会议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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