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保障全县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落实《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部署与要求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完善联合执法、把秸秆禁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减少和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二、工作重点
(一)禁烧时段:夏季5月30日-6月30日,秋季9月20日一11月20日。
(二)禁烧范围:全县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 (1)城区、城区周围5公里内; (2)高速公路、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3公里内; (3)水源地、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县政府成立高阳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县长马一蕊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刘立朋任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董艳杰、公安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广电局、监察局、财政局、林业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研究确定涉及秸秆焚烧问题的处理意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进度效果,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一是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刘振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王金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政府也要同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改、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研究出台综合利用项目、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还田”、“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的要求,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①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专栏,制作、播发专题视频,多角度、多层次、大容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②各乡镇要指定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要在主要道路的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过街横幅,各村根据村庄的人口数分别悬挂条幅3至10条;③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进行每天不少于五次的宣传,要将“明白纸”送到田间地头。④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秸秆禁烧工作,提高村民遵守秸秆禁烧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强力宣传,在全县营造抓禁烧、防污染、保环境、树形象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责任严惩重罚。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严格惩罚,不留情面。发现焚烧秸秆的现象,环保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的,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要按照有关要求,每发现一个着火点,予以1万元罚款,并全县通报。对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监察部门要对主管领导诫勉谈话。
(五)做好秸秆清运和综合利用工作。对不能还田的秸秆在收割后的3天内及时清运出敏感地带,做到集中堆放,集中处置,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改、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秸轩综合利用的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还田”、“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六)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实行部门包乡镇(具体分工见附表)、乡镇包村组、村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四包制度”,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乡抽调专人成立秸秆禁烧督查队、巡查队,各村要指定专职“禁烧员”,配备标志,分工到地块,24小时交叉巡查。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发现点火痕迹的,要依法处罚。对屡教不改、违规焚烧、阻挠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各有关乡镇要指导各村合理确定秸秆堆放点,明确专人管理。
(七)强化督导检查。在秸秆禁烧期间,由县政府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宣传发动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到位情况、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督查组将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督导检查情况,县委、县政府参照《保定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生态补偿办法暂行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给予曝光、通报批评,对被上级检查发现或卫星遥感出现着火点的,每发现一处对所属乡镇罚款一万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负责进行诫勉谈话及责任追究。同时,我县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两项工作纳入年终职能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严格进行考核。
四、保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秸秆禁烧工作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发改部门:做好秸秆禁烧项目规划,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工作;
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农业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狠下功夫,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要切实加强秋收作业质量监管,同时加强小麦播种技术指导;
林业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监察部门:要对督导检查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追究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要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交通、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交通部门要为禁烧期间执法检查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新闻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各乡镇要组建专门的秸秆禁烧应急和清运队伍,禁烧应急小组要明确专人看守,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要立即扑灭,并及时上报,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