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高阳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将在2015年4月底全部完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后,加强农村土地地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按照工作时限要求,我县将分期分批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发证,主要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法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调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具备地籍调查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至2013年底,完成建制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至2014年底,完成乡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至2015年4月30日,全面完成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地籍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县国土局以西演镇西演村为试点,派驻工作组已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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