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
申报材料:
新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人员,需携带本人两张一寸照片(白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原始病历复印件;如为门诊病历需提供相应就诊证据(挂号、交费依据和检查检验报告等)和至少两个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填写《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一式两份(到所鉴定医院填写)。
门诊特殊疾病申报病种范围:
(一)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严重功能障碍)、循环系统疾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心肌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肝炎活动期(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消化系统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高血压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干燥综合征)、血液系统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泌尿系统疾病(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衰竭、慢性肾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帕金森病、股骨头坏死、垂体瘤、原发性肺纤维化、动脉硬化闭塞症、重症肌无力、癫痫病、活动性结核病、脑瘫。
(二)申报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脏器移植抗排异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骨髓移植)、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学生儿童门诊大病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意外伤害。
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一)门诊慢性疾病待遇
成人居民门诊慢性疾病起付标准金为每年800元,学生、儿童起付标准金为每年500元。
起付标准金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甲类费用60%,乙类费用55%。门诊慢性疾病实行限额管理,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门诊大病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提高报销比例政策: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报销不设起付线。
(二)1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是每人每年6000元。
包括:高血压病(三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脏器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异免疫调节剂)。
(三)4种门诊特殊大病支付比例是90%,最高支付限额是每人每年15万元。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
待遇享受时间:
本次申报鉴定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申报地点:
高阳县中医院(申报精神系统疾病到邢南卫生院鉴定)。
咨询电话:
高阳县城乡居民医保所:6630966 6600639
高阳县中医医院:6767120
高阳县邢南卫生院:665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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