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落实意见》和《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在全县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10日起在全县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今年年初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落实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全部实现自我声明公开。
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企业自主将企业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在全国或我省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改革的具体形式,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视同企业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三、企业执行企业产品标准的,应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主要内容,也可公开企业产品标准全文。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可只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
四、企业产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qbsm.hebqts.gov.cn:8180/。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可登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在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计量科(联系电话:6699851)。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企业拒不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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