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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0/11/3 9:55:4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也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改善自然环境,减少自然灾害,控制疫病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滥捕野生动物,非法出售、繁育、收购、利用、加工、转让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食用野生动物。

二、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或其产品的单位、个人,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有合法来源证明,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专用标识,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四、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非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举报电话0312-6699647(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救助野生动物电话0312-2023516(市动物园),0312-7906668(爱保野生动物世界)。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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