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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关于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2/3 9:37:4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的通告

      近期,我国多地先后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多个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为有序引导、规范人员来保返保秩序,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保定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现就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国内外来保返保人员均需在来保返保前3日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中高风险地区来保返保政策见2021年1月20日《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1月12日(含)后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保返保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登记报备,如实提供来保返保时间、交通方式、在保住址、核酸检测证明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拟来保返保人员可扫描二维码提前进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误报、漏报个人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来保返保人员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正常询问、调查,不得隐瞒相关情况。来保返保人员进入社区、村庄时要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市广大群众如发现身边有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保返保未报备人员,请及时向社区、村报告,或拨打110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好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为方便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请以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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