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高阳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成果的公示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冀字〔2019〕8号)、《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9〕42号)工作要求,高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了开发区范围内区域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节能评估、考古调查勘探、规划水资源论证等7项评估工作。
自公示之日起,除负面清单规定的项目外,所有入园进区的投资项目,以上7项评估事项无需再进行单独评估,实施数据共享。
联系电话:0312-6609905
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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