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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村庄废弃房屋拆除清运费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9/2 17:38: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彻底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面貌,营造村庄整洁有序、村风文明的氛围,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规定,省级衔接资金可对村庄内废弃房屋拆除费、清运费等给与一次性补助(不含建筑物等补偿)。

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9月2日至9月1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监督邮箱:gyxfpb0312@163.com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附件:高阳县村庄废弃房屋拆除清运费补助表


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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