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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职能和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6 21:09:0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四)统筹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和学校(幼儿园)自有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七)研究制定全县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县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各类学校的设置和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

(八)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九)负责本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总校、直属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十)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工作;管理学校中层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十一)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培训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参与经济、科学、教育统筹和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体育工作、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劳动实践工作;落实国家国防教育政策、法规、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配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协调教师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十六)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七)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

(十八)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

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九)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根据国家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公共体育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定体育产业的政策规定,发展体育市场;制定全县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核程序。指导全县体育社团工作并负责资格审查。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地址:高阳县锦华街道正阳路98号,联系电话:6699766,主要负责人:魏英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6月1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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