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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庞口乡宅基地发证工作  
来信时间  2014/3/5 11:02:37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庞口乡的,听说最近在办理宅基地发证工作,我家有一块宅基地,目前无证,也没有盖房,不知道能不能发证,还有就是边家务村有没有什么规划啊?谢谢,恭候您的回复。
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4/3/24 10:02:30
回复内容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文件冀国土资发【2012】74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三条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之规定,未建房的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至于边家务村规划建议本人到国土局征地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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